109万元和147万元是怎么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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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的张老伯在1年多的时间里,被人劝说投资了109万元。现在,让张老伯投资的男子不见了,他的109万元打了水漂,还欠了一堆外债。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一名姓王的女士身上,她经那名男子劝说投资了147万元。两人报案,却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昨天,两人打电话到晚报,表示想以自己的遭遇提醒广大读者当心受骗。
2008年上半年,张老伯认识了山东人陈某,相处几个月后,陈某表示要和张老伯一起做羊毛衫生意,张老伯负责投资,他负责拉业务。陈某称,他有个弟弟在一家服装公司做总经理,能帮上忙。
2008年10月1日,张老伯在陈某拟定的合同上签了字,投资了50万元,并且每月付给陈某5000元工资。
合同签完后,陈某说用张老伯的桑塔纳车接客户档次太低,需要买一辆本田车。那时陈某还没有驾照,他专门招了一个人来开车,自己则开始学车,而这些费用全部由张老伯承担。接着,他又让张老伯帮他在桐乡一个高档小区里租了一套大房子居住。
车子、房子都有了之后,陈某开始“跑业务”,但他向张老伯提到的许多桩生意都有头无尾。2008年底,陈某一桩生意都没有接到。
这时,陈某又对张老伯说,在广西南宁有店面生意可以做。他到了南宁之后,多次给张老伯打电话,要求张老伯汇钱过去,张老伯前后两次共汇了33.2万元给他。
起初,他返还了张老伯8万元,但2009年2月至今,就再也没有返还过钱了。张老伯觉得不对劲,提出要去南宁看店面,陈某变了脸色,支支吾吾说不出所谓的“相当好的店面”究竟在哪里。“当时我要求他把钱还给我,他说需要过段时间才能给。”
一年下来,陈某以投资赚钱为由从张老伯处拿走了109万元,2009年10月26日,陈某彻底失踪。“他连我之前买的电脑和打印机都一并带走了。”张老伯向桐乡公安机关报案,但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而另一名受害者王女士的遭遇几乎跟张老伯一模一样,只是她拒绝给陈某买车。虽然被陈某骗走147万元,但她也因为证据不足而立不了案。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关的法律界人士,得知类似于这种事件,如果要告对方诈骗,例如合同诈骗,首先必须要确认当时双方是不是真实合作,如果因为经营无方而把钱亏掉,这样是构不成诈骗的。其次,要确定这笔钱最后的去向。“如果张老伯和王女士提供不了相关的证据,那么只能从手上有的相关字据来对陈某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界人士提醒广大市民,面对如此大额的投资,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另外,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保证有书面合同或者协议,以防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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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见习记者 时立恒 实习生 彭梁平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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