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来桐打工者苗杰向本报反映,上月中旬他骑电动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当时交警给出的结果是出租车负全责,交警大队调解中心出具了3300元钱赔偿款,但出租车司机拖了一个多月始终不肯给,还说这么多钱他承受不了。
5月12日,苗杰骑着电动车在市消防中队附近红绿灯处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当时交警认定由出租车负全责,双方对事故成因均无争议并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苗杰说,第一次治疗他在医院里住了5天,医院的伤势鉴定书上写明是轻微伤。出院之后,苗杰打电话给出租车驾驶员朱某协商赔偿事宜,双方曾多次在电话里争吵。在一次争吵过后苗杰说头部开始疼痛、腿部关节处也出现酸痛,于是他第二次去了医院,这一次他在医院里康复治疗了11天时间。两次住院共花去了8900多元医药费,这些钱都是朱某垫付的。
苗杰认为,他住院加休息总天数为35天,市交警大队调解中心依据出具的赔偿数额为3300元,这里面包含了35天的误工费和450元钱营养费。不过,朱某对这笔钱有异议,他认为保险公司只能赔25天的误工费,不赔营养费。苗杰说,本来他对公安机关出具的赔偿数额是能接受的,但对方不但不接受还要扣除800多元,所以现在他提出的赔偿数额为4000元钱,把原来没算在内的交通费也加了上去。他说,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过他还是希望媒体帮他再协调一下,毕竟打官司会占用双方很多时间。
然而记者拨通了朱某的电话后,听到的原委却是另一个“版本”。朱某说,苗杰第一次住院后伤势就已经治好了,出院后对方提出要更换一辆新的电动车,朱某说车子损坏不是很严重修修好还能用,拒绝了对方。朱某认为,苗杰的第二次住院其实就是在报复他,想让他多出点医疗费。对于450元营养费,朱某说不会承担不应有的费用。如果双方实在谈不下去,他说还是建议苗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判决下来该赔多少,他一分钱都不会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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