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3时,桐乡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青年男女前来登记结婚,男子30岁模样,女子挺了个大肚子,挽着男子的手臂,也显得神采飞扬。然而,与男子一同来到婚姻登记处的还有两位穿制服的警察。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位“新郎官”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犯人。他姓吴,桐乡河山镇人,因为故意伤害罪被桐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正在桐乡市看守所服刑,陪他结婚登记的那两名警察正是看守所的管教民警。
吴某是2009年12月16日因在一次打架中将对方打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而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刚开始的时段,吴某整日心事重重。管教民警看出了他的心思,与其谈心,始知吴某已有一个未婚妻,他们相恋已有两年多,要不是这次打架伤人,他们已做好年底结婚的准备。没想,新郎未当自己却成了“阶下囚”,登记结婚的事儿自然成了泡影。在看守所,吴某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做出了对不起女友对不起家人的事。
在最近的一次家属会见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吴某女友已怀有身孕,经过了解,其已怀孕7个月。而对吴某的刑期一推算,吴离出狱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那样的话,一个无辜的生命就有可能不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诞生。管教民警立即将这个情况向所领导作了汇报,看守所领导根据吴某平时的表现,也为了有利于对在押犯人的改造,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马上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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