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四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市规划建设、环保、农经、水利等部门和濮院、梧桐、龙翔、凤鸣等镇、街道,就全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副主任闻金根、沈德兴、沈季强、孙琦,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周民及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陪同检查。
各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检查台帐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了解了全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及考核、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情况。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自全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以来,市政府及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体现了领导重视、态度端正、行动迅速、任务落实等特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此应予以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指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的水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差距,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就下一步工作,执法检查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要及时了解情况,实施有效监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市政府要加强领导,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位,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使水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更加深入、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扎实、任务更加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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