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云南省盐津县牛寨镇的王厚翠赶到报社反映,她嫁到桐乡已经15年时间了。10多年来,她的老公和婆婆相继去世,如今家里只剩下年迈的公公和未成年的女儿。她想把户口从老家迁到这儿来,但几年下来始终迁不进。
王厚翠说,她是在1995年10月25日与崇福镇留良村一村民结的婚。因为当时她年纪尚轻,没想到要把户口迁过来,直到1999年丈夫意外死亡后,为了找工作方便,她才想起要把自己的户口迁到桐乡。丈夫死后没多久,婆婆也去世了,这对她来说又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为了抚养年幼的女儿和赡养年迈的公公,她想多挣点钱,但是本地一些大的企业招工都要求有本地户口,这让她很为难。
2006年,王厚翠第一次前往崇福派出所,咨询户口迁居的相关政策。但因其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结婚证不相符合,需要打相关证明材料。为此,她分别从留良村村委会和老家盐津县牛寨派出所打了两份证明,证明自己的出生年为1973年,但是桐乡的相关政策规定一定要她的女儿成年或者再嫁老公后才能顺利迁进来。
记者也联系了崇福派出所的户籍民警沈彦琰。据沈彦琰介绍,根据浙江省和嘉兴市有关户籍条例规定,像王厚翠这种情况要想把户口迁进来,有3种投靠方法:第一种是投靠老公,但是王厚翠的老公在10多年前就已经死亡,所以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第一种方法显然不行了;第二种是投靠已成年的子女,不过现在她的女儿才14岁,只能等女儿成年后再把户口迁进来;第三种就是再找一个老公,这种方法是最简便但也是最不容易的。沈彦琰说,派出所根据王厚翠的实际生活也考虑过给予特殊照顾,也曾向市民政局打听了王厚翠能否打未婚证明的情况,但市民政局告知,只有户口在桐乡的人才能在本地打未婚证明,像王厚翠这种情况一定要在老家打证明。
今年,王厚翠的女儿已经14周岁了,为了让家人过得好一点,王厚翠打算辞掉原来的工作,换份工资更高的工作,但是招工企业要求本地户口,这使她更迫切希望早点把自己的户口迁进来。为了迁户口,她说,她今年已经跑了7次派出所了,相关证件也都拿齐了,包括这里的户口簿、老家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等,每去一次,都要向厂里请一天假,但至今仍未办妥。她希望崇福派出所能考虑到她家的特殊情况,早点将她的户口迁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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