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0日上午,石门镇劳保所用一个小时时间快速调解了一起由辞退员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由老板支付员工未支付的金额及补偿金1200元,而员工则离开公司。
员工沈某刚进入某公司工作,因为是试用期间所以还没有签订劳动协议。期间,沈某与公司另一位同事李某发生了争执,因为双方都年轻气盛皆不肯服输,争执越来越大,而公司当时又没有采取有利的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最后公司老板见事态严重向派出所求救才避免了争执的进一步扩大。派出所处理完两人的事情后,公司老板则为了避免两人再次发生争执而将两人开除,其中李某已经与公司谈妥,而沈某因为情况特殊,双方又都没有好的办法,最后只好来到劳保所。
劳保所听了事情的经过之后,给出两个方法。第一个方案是沈某继续留下工作,但是要签订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不会发生类似事件,否则开除;第二个方案就是按照公司基本工资计算,将沈某工作的工资计算出来,再加上补偿金总共1200元,而沈某离开公司。最后沈某选择了第二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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