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濮院打工的胡某,意外怀孕贪图便宜到非法行医者马某处打胎,马某给她实行“药流”,但十多天后,还是血流不净。她又找到马某,马某说她“药流”不全,给她做“清宫”手术,配药挂盐水,又付了180元钱。但过了六天还是没好,在执法人员的建议下,胡某到镇上的中心卫生院接受正规治疗,三天就痊愈了。有了这次经历,胡某深感后悔,感叹再也不到这种害人又费钱的“诊所”去看病了。
近日,马某因多次非法行医被桐乡市卫生局查处,并直接移交市公安局追究其非法行医罪。目前,市公安局已受理并立案侦察,马某也已经被刑事拘留。在马某的“诊所”内,执法人员发现了用于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的CHISO600系列B型超声诊断仪二台,葡萄糖注射液、妇炎康片、头孢氨苄等药品无数,还有避孕环及人流器械。
据马某供述,今年她已经做了2个“人流”、1个取环、2例放环手术,真可谓“生意兴隆”。马某,女,安徽省临泉县人,在未取得桐乡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在桐乡市濮院镇第二农贸市场的某出租房内和其丈夫水某开展内科、妇科等常见病的诊疗活动,并使用B超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活动。
市卫生局曾于2006年9月21日、2008年8月29日对马某的无证行医行为实施过行政处罚,这次是她第三次被查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马某的违法行为属“情节严重”,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应追究其非法行医罪。
在看守所内,面对提审她的公安人员,马某嚎啕大哭,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但为时已晚,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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