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继2009年度我市获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平安县(市)”荣誉称号五连冠后,本月13日上午,在中共嘉兴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嘉兴市建设平安嘉兴暨综治维稳工作会议”上,我市又荣获“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县(市、区)”光荣称号。
2009年度,我市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抓改革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总体要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夯实平安基层基础,开拓进取,务实奋进,市委、市政府年初与各镇(街道)、部门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领导责任书,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述职、单位综治联系点,党政领导干部综治维稳实绩档案等制度。重新修订了综治工作考核办法,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者,年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全市178个行政村和31个城镇社区已全部建成了规范化的综治工作室,充分发挥综治组织的作用,确保市、镇、村三级综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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