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这样的儿歌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在桐乡打工的王某捡到手机后,不仅没有还给失主,更以要公开手机视频相威胁,敲诈勒索失主3万元,最后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某提起公诉,5月4日,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0年1月14日,珠珠(化名)很郁闷,逛街的时候一不小心将手机给弄丢了。第二天,珠珠的小姐妹给她来电说,有一个男子给她打电话了,说是对方捡到了珠珠的手机。手机可能失而复得。珠珠喜出望外,立即按照小姐妹给的号码打了过去。
“您捡到我的手机了,谢谢你啊!”珠珠说。
“那你要怎么谢我啊?”男子问。
“你要多少钱?”珠珠也很爽快。
“10万或者20万,都可以。”男子开出价码。
之后他称自己是安徽人,在桐乡打工,先将钱给他,他才肯把手机还给珠珠。一部手机却要10万元来换取,实在昂贵,到底有什么把柄在男子手中?男子姓王,台州人,现年32岁,在濮院羊毛衫市场打工。那天下午,他在送货的路上,发现一个黑色袋子掉在地上,于是,他下车捡了起来,打开一看是一部红色的手机,他就放进了口袋。
回到店里,王某掏出手机,仔细研究起来。但是不到一会儿,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下班后,王某就到超市买了个充电器。他还让售货员将手机的壁纸换成风景图片。“原来的壁纸是一张女人的照片,估计是手机主人的照片。”王某还买了张手机卡,打算放在这部捡来的手机里自用。
晚上,百无聊赖的王某拿着手机把玩,发现手机中有一段2分多钟的涉及个人隐私的视频。“我当时就想用这段手机视频来敲诈手机的主人。”王某交代说。王某在翻看短信的时候,得知对方名叫珠珠,他又随便找了个号码打了过去,告诉对方说,珠珠的手机他捡到了,要的话跟他联系。
于是,才有了上述的一段对话。王某在解释为何要那么多钱“赎回”手机的时候,他向珠珠坦言,他已经看过手机中的视频了,还特别说明那段视频对她影响很大的,最后两人商定珠珠必须花3万元才能赎回手机。迫不得已的珠珠只得报案,而王某也随即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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