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桐乡法院洲泉法庭沈庭长来到洲泉镇坝桥村的一居民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原告李某递交了离婚诉状,但她的丈夫徐某因行动不便,无法出庭,故沈庭长在女方家里设立了简易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李某和丈夫徐某是在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的,之后徐某入赘了李家,两人育有一子,可两人经常会为一些小事发生口角。后来,丈夫徐某听说妻子有了外遇,2009年10月26日,他来到妻子工作的厂门口,没想到果真看见妻子在一辆陌生牌照的车子里坐着,当时怒火中烧的徐某立即上前将妻子拖出来,而这辆车也立马开走了。当天晚上,两人大吵了一架,徐某当即整理衣物回到了自己父母家,之后把自己的儿子也一同接了回去。
2009年11月2日,李某的父亲来到徐家,要求接自己的孙子回家去一趟,并保证第二天一定会将其送回徐家。可是第二天,徐某一再打电话要求对方送回儿子,对方虽然一个劲地允诺,但迟迟未将孩子送回,之后更是关机拒绝徐某的电话,徐某只得上门去讨孩子。
据徐某说,当天他一到李家,李某的父亲一把将其死死抱住,而妻子李某和她的母亲则对他大打出手,被他们围攻的徐某一下子觉得头晕,从3楼跌下,致使腰椎受损及多处骨折。而妻子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同,她表示,当天他们并没有围殴徐某,而徐某在说了“我不会让你好过”后,就自己从3楼跳了下去。
如今,受伤卧床的徐某独自一人住在妻子家的3层楼房里,吃饭全靠自己家人送来,而女方的家属则全部住到了亲戚家中。对此双方的理由又各不相同,徐某指责妻子全家搬走是为了逃避对其照顾的责任,而李某则说,是怕丈夫的亲戚上门闹事。
开庭这天,徐某躺在一楼门厅的床上,法庭在其床的对面放上了两张高低不一的桌子,摆上了几条长条凳,立上审讯员、书记员等牌子,一个简易法庭成立了。虽然设施很简陋,可是法庭的严肃性并没有改变。庭长首先宣布了法庭的纪律,随即开始开庭。
原告李某陈述了提出离婚的原因,她表示,自己家当时一心要招女婿,所以才和徐某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一般,且两人多次为抚养孩子的费用发生口角,男方则多次动手打伤自己和家人。听到这番话,躺在床上的徐某一度情绪有点激动起来,大声呵斥妻子撒谎,他说,两人是恋爱结婚,感情一直不错,一切祸端都是从妻子有了外遇开始的。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在采访妻子李某时,李某表示自己一定要和丈夫离婚,因为丈夫有暴力倾向,就算伤得如此严重,也对她和其家人多次动手。而丈夫徐某则表示,他还想和妻子共同生活,不过如果妻子心真的已经不在,那么强求也没什么意思,但他今后想和儿子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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