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今日桐乡数字报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桐乡
浙新办2006[33]号
 网站首页 | 桐乡新闻 | 国内国际 | 图片频道 | 视听频道 | 党务公开 | 人文桐乡 | 专题栏目 | 文明 | 彩票代购 
 桐乡概况 | 理论视点 | 教育天地 | 财经纵横 | 房产家居 | 汽车时代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资讯 | 民生信息 | 投稿
 【镇街网闻联播】:梧桐 凤鸣 龙翔 濮院 乌镇 屠甸 崇福 高桥 大麻 洲泉 石门 河山 社区巡礼
  您当前的位置 :  桐乡新闻网 >桐乡新闻 >桐乡·社会

  

擅自撕毁封条 被拘10天

  近日,桐乡市公安局依法对大麻镇一企业严重违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一名员工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据悉,这是我市实施新《消防法》以来首个因擅自拆封被查封场所被拘留的违法者。


  3月20日,为认真吸取大麻镇火灾事故教训,桐乡市下发特急文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部署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立即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4月1日下午,桐乡消防大队与大麻镇政府一起检查了桐乡市鑫隆印染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车间和人员住宿混合、车间与车间无必要防火分隔等隐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该企业的6个生产车间实行了临时查封。


  4月10日,桐乡消防大队和大麻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在对桐乡市鑫隆印染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时发现,这家已被查封的企业生产车间大门和锅炉控制器等处查封封条均被撕毁。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擅自拆封被查封的场所,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至15日。近日,大麻派出所依法传唤、询问了撕毁封条的企业员工沈某,并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所属专题:
 打印  收藏本页  关闭本页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记者 陈晓涛 通讯员 熊晓辉 编辑: 朱方红
   相 关 稿 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最新
 
图片
 
    千张免费卡赠送农民读者
    千张免费卡赠送农民读者
    清理建筑垃圾
    清理建筑垃圾
    哀悼地震遇难同胞
    哀悼地震遇难同胞
    举国同悲 降半旗哀悼
    举国同悲 降半旗哀悼
桐乡网警
浙ICP备06047663号 桐乡市新闻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 2006-2008(第三版)
电话:(86)0573-88118696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东新区环园路578号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