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统计局最新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0330.6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13.7元,同比增长13.7%。
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323.27元,同比增长10.2%,占家庭总收入70.9%,是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增长的中流砥柱。与此同时,随着宏观经济回暖,我市城镇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不断增加,一季度人均经营性收入1180.74元,同比增长达到11.8%。加之经济危机影响逐渐减弱,许多城镇居民手中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得到快速增长。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81.24元,同比增幅达79.7%,成为我市城镇居民收入不可忽视的增长点。此外,今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文件,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同比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一季度人均离退休金收入1035.9元,同比增长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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