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逸酒后驾车的处罚,他让19岁的儿子顶替,其子面对父亲的要求,在亲情的鼓动下,将法律抛之脑后。
4月13日19时30分许,驾驶员沈某驾驶“红旗”牌轿车沿崇永线由西往东行驶,途经崇福镇利顺村青石桥地方与路边行人夏某发生碰撞,造成夏某被撞翻跌落桥下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沈某在慌乱之下弃车逃逸,为了逃避酒后驾车被查处的惩罚和获取保险公司的赔付,他让19岁的儿子顶替,其子站在了亲情的一边,将法律抛之脑后,和父亲来投案称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
事故中队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详细勘查,发现其子驾车发生事故存在疑问,并果断地抽取沈某及其子的血液,发现沈某的血液中含有酒精成份,民警连夜就对沈某父子进行了询问,并对沈某采取了强制传唤措施,但儿子坚称自己是肇事者。
直至次日,沈某面对民警的反复思想工作与讲事实摆道理,最终交待了该起事故的真相,甘愿接受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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