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0年2月24日,桐乡法院立案大厅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原告黄静是聋哑人,因为无法像正常人那样交流,她一边拿着诉状一边向工作人员比划,立案人员耐心接待后发现,原来黄静拿来的是一纸离婚诉状,要求与同是聋哑人的丈夫钱强离婚。
2010年3月25日上午9时,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在桐乡市洲泉人民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无法通过口头语言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而且双方也基本不会读写,这着实给本案承办法官出了个大难题。
为了公正审理本案,妥善化解双方纠纷,洲泉法庭沈庭长在接手本案后,一方面认真了解整个案情的经过及背景,庭外与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多次沟通,希望通过双方亲戚朋友的工作对原、被告进行开导,使双方的纠纷能够得以平缓解决;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桐乡市特殊教育学校,由该校委派资深的聋哑老师出庭协助承办人开展庭前调解和开庭审理工作。在本案庭前调解的过程中,被告的情绪非常激动,经常失声痛哭,这时通过承办人细致的心理开导以及情感交流,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情感纠纷,被告的情绪也慢慢恢复平静。整个庭审过程中,承办人的每一句悉心劝导,当事人的每一个肢体表达,都需要由聋哑老师准确无误地传递出来,最后在承办人与聋哑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心中的坚冰终于在中午时分得以消融,签下了调解协议,平和地解除了婚姻关系,结束了这段“无声”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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