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记者从全市城乡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我市今年将按照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70%确定经济适用房收入标准线,经济适用房购房补贴也提高了每平方米100元。
今年,我市根据(浙政发[2010]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2010年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按照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70%确定经济适用房收入标准线,比2009年放宽10个百分点。
今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补贴将在原来基础上每平方米提高100元,即梧桐街道由700元提高到800元,崇福、濮院由600元提高到700元,其他镇、街道由500元提高到600元。
另外,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文件中,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线由低保标准2倍以下调整为2.5倍以下,这预示着今年我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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