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泉镇一男子因阻碍执行公务遭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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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6日 15:31
桐乡新闻网 网闻新桐乡
本网讯 洲泉镇的徐家和李家原本是亲家,只因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去年11月入赘到李家的徐弟一怒之下纵身跳下三楼摔成重伤,从此,徐李两家反目成仇。 2010年3月16日晚上,还在家养伤的徐弟跟他老婆又闹别扭,被他丈人李老伯劝阻。徐弟自觉委屈,一通电话,把他父母和哥哥叫来。匆匆赶来替弟出头的徐哥没有二话,上来就对着弟弟的老丈人拳脚相加。李老伯一看情况不对,赶紧报警。
洲泉派出所处警的周警官带领两名保安迅速赶到李家。此时,徐氏哥俩按着李老伯打得正欢。周警官马上表明身份上前劝阻,并指挥保安把三人拉开。但打得性起的徐哥仍旧不肯罢休,根本不理会周警官的阻拦和他父母的劝说,几次三番地冲去殴打李老伯。面对情绪激动的徐哥,周警官只能强行将他拉到门口进行批评教育。但此时已失去理智的徐哥开始把气撒在民警头上,又是辱骂,又是推搡,还叫嚣着什么“公安局里熟人多的是”、“我不配合你又能把我怎么样”等话语。
在多次警告未果后,周警官根据程序传唤徐哥到洲泉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徐哥不肯去派出所,赖在楼梯口不走。周警官去拉他,结果自己胸口的衣服被徐哥揪住,两人重心一倒,民警倒悬着一直摔到了楼梯转角处。嚣张的徐哥还不依不饶,按着民警不让他起来。面对如此无赖,另两名保安只得汇报值班室请求支援。后在支援警力的帮助下,徐哥被强行带到了洲泉派出所。 进了派出所,徐哥清醒多了,也老实承认“自己错了,昏了头,不该多次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桐乡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50条的规定,对殴打他人、阻碍执行公务的徐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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