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的国度有法律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怪。但如果我们读一读这几天刊登在《嘉兴日报·桐乡版》上的“古稀老人有家归不得”和“儿啊,请别丢下我”的连续报道,倒是值得大家想一想这个问题了。
一位76岁的古稀老人,育有4个子女,然而,等她丧失了劳动能力以后,竟然生病没人管,吃饭没人管,连那间聊以栖身的破屋,也被加上一把冰冷的铁锁,甚至于流落于千里之遥的四川。在老人的感受中,流浪于遥遥天府之国,远比在家没饭吃水没喝,只有充斥于耳的骂声以及拖着虚弱的身子在田间劳作时“吃刮子”要幸福得多。
为了老人的生存,最后,只能由地方司法部门出面,但大庭广众,面对司法干部,面对新闻记者,几个子女竟然为了老人一点点遗产再次争论不休,致使调解不欢而散。古人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规矩,为人儿女,无非是为能在父母身边尽孝。但这位老人虽然“儿孙满堂”,却丝毫享受不到子女的孝顺,反而在有生之年,子女当着她的面争夺“遗产”,那场景,又是何等的凄惨!
迈着蹒跚脚步,孤身一人,背井离乡,靠乞讨为生,如果不是在所谓的“家”里曾经受尽磨难,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能舍得离开生活了76年的家乡!
“我睡过牛棚,睡过垃圾场,就是没有想到过回家……当时我想走出去死了算了……”如果不是对满堂儿孙彻底失望,面对司法干部,面对新闻记者,面对众多儿女孙辈,老人又怎么会说出如此悲怆愤懑的话语!
乌鸦为了子女,四处奔波觅食,当自己老了,飞不动了,就能得到儿女的反哺,“乌鸦反哺”的故事,老少皆知。笔者不懂乌鸦的语言,但笔者相信,乌鸦的“孝道”,肯定不是依靠“法律”来约束的,而是以“行动”来传承的,因为有关乌鸦的传说中,它们的子子孙孙们,好像没有出现过“不肖子孙”。
尊老敬老不仅仅出现在乌鸦身上,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更是人的天性,为人子女者,身后亦有后人!这位老人要的“反哺”,无非是要求子女轮流供给她每月25斤大米或者50元钱,仅仅维持生命而已。但这个最起码的“反哺”要求,最后仍然不能实现。
当然,笔者相信,由于地方司法部门的参与,老人最后的这“一点点愿望”是能够实现的,但是法律能强迫人性的复苏和情感的延续吗?赡养老人,我们不能仅靠法律来约束。试问,乌鸦的“国度”有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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