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妇女地位的提高,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缘于历史原因,更面临新的问题,使妇女地位,难以尽如人意。
要说历史原因,旧中国的妇女,除了受到与男人一样的压迫,还要承受残酷的封建礼教的迫害,那根深蒂固封建思想还没有彻底消除。时至今日,有些农村老年人,仍有封建思想残余。例如 “产妇娘”家要在大门上向外“公示”,以免老年人误入,就不可进“佛堂”,认为自己身上也“不干净”。这虽然带有迷信色彩,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贬低妇女的旧观念老思想。也说明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不让鲁迅先生早已在“祥林嫂”中批判过的封建意识,再侵蚀年轻一代。
与此同时,“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仍在困扰着妇女。稍有一点生理常识的人都知道,婚后不孕不育,关乎男女双方。但有些家庭,总要归咎于媳妇,使她们无端遭受不应有的委屈。而一旦生下女孩,又迁怒于女方。其实生男生女一个样,却弄得脸上无光。为此造成精神抑郁者,时有所闻。这不单是缺乏生育知识的问题,更是“男尊女卑”的思想作祟。
至于当今妇女的社会地位,面临的新问题,亦客观存在,毋庸讳言。有的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拐骗利用,深陷囹圄,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有的被感情欺骗,金钱诱惑而失身,结果上演拖着孩子被遗弃的悲剧;还有现代版的“陈世美”,因为有了钱,就移情别恋,冷落结发之妻者,并不鲜见。凡此种种,深受其害的弱势群体总是妇女。这除了她们自己要加强自身保护意识,法律应该倾斜于维护妇女的权益,对残踏妇女的不法行为更需重拳出击。
笔者认为,要彻底铲除根深蒂固的旧思想,解决社会发展的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各级妇联组织更要为广大妇女撑好“保护伞”。休言妇女地位已“上天”,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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