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白的头发、布满皱纹的脸庞、止不住颤抖的手……3月2日,记者和凤鸣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约见了袁桂芬(化名)老人。这位76岁的老人断断续续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这10多年来有家归不得的艰难生活。
老人说,自己和小儿媳之间有着10多年的宿怨。这中间,有太多说也说不清的事情。10多年前,老伴死后,袁桂芬为了避免和小儿媳发生冲突,就外出做清洁工、保姆等,如此倒也相安无事。
大约是2006年,建造迎宾大道而征迁土地时,袁桂芬补偿到了3000多元钱。这钱,一直由村委会代为保管。之后,她曾经支取过1000元。为了剩下的2000多元钱,一家人曾经开过一个家庭会议。会议上,小儿子提出,钱归他,母亲由他一人赡养。全家最终同意了小儿子的提议,2000多元钱就这样到了小儿子的口袋里。
2007年1月开始,我市开始对7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老人补助,每月50元(后提高到60元)。这张存折由小儿媳代领并保管,而钱有没有被拿走,袁桂芬也不清楚。只知道2009年,村干部帮助老人报失并补办了一张存折,这张存折才由老人自己保管。此时,卡上累计的金额只有八九百元。
2008年,已经丧失了劳动力的袁桂芬回到了老家居住。袁桂芬的房子紧挨着小儿子的三层楼房,但他们吃住是完全分开的。袁桂芬只是定期到小儿子家拿点米,用她在外打工时购买的灶具等做饭。即便如此,回家居住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袁桂芬常常过不上舒心的日子,往往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你看看我的头……” 老人用颤抖的手掀开帽子,露出头顶约有一寸长的伤疤:“这是她用刮子打的!我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
“大儿子、女儿家,她都不让我去。他们来看我,她都要骂。”袁桂芬诉说,“她说我有2万元,给了女儿,根本没有这回事情。”老人说到此,有些哽咽:“当年老头子得了癌症,我们所有钱都花光了。等到老头子的‘事情’办好,我兜里只剩下2.5元钱。你说我哪来2万元!”老人说,后来她打工一共省下4000元钱,都由女儿代为保管,之后她要回来,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2009年8月底,备感屈辱的袁桂芬决定离家出走,她说:“当时我就是想,走出去死了算了。”她口袋里揣了女儿家的电话,两手空空出了门。就这样,她漫无目的地开始流浪,一路乞讨。她走走停停,又乘了两趟车,不知不觉到了四川。“我睡过牛棚、睡过垃圾场。就是这么苦,我也没有想过要回家。”大约到了12月,当地一个收容站将她收容,并详细询问老人的住址。通过公安、民政等部门,终于联系上了袁桂芬的小女儿。几天后,当地工作人员为她买好车票,送上了汽车,还特意交待驾驶员:“一定要把老人交给她女儿,如果没人来接就送到当地派出所。”袁桂芬感受到了来自异乡的温暖,她想:“如果我的儿子对我这样好就好了……”
从四川回到桐乡,袁桂芬一路心情复杂:“我还能回去吗?回去后,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回到桐乡,小女婿将她接回自家。因为考虑到快要过年了,小女儿和她商量,决定住到年后再回家。其间,袁桂芬三次回家,发现自家门锁着,门口堆满柴禾,想进却进不去。
“我没有别的要求,只想回家而已。”袁桂芬老泪纵横:“老头子死在那里,我也要死在那里。”对于将来,袁桂芬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她要求两个儿子都要赡养自己,每月给她25斤米或者50元钱,她就可以活下来。这样,她就会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和房屋分给他们。如果不肯赡养,“我就把土地和房子送给国家,自己去住敬老院!”
古稀老人的归家梦能否实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改日将约见袁桂芬的两个儿子,进行调解。记者还将继续关注。
编后语:25斤米或者50元钱,这是一位76岁老人活命的最低要求,闻之心酸,做子女的难道连这点都做不到吗?乌鸦尚有“反哺之义”,怎么人反倒不如动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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