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明书需要‘说明’吧!”日前,市民曹华丽买了一种消炎药,但看了说明书后却蒙了。她拿给记者看了这份难懂的说明书,在用法用量上是这样写的: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至1克。小儿:按体重一次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大病去医院,小病去药店”,这是现在许多市民持有的观念,然而,买回来的药品说明书模糊难懂、服用剂量含糊不清,着实让人感到不便。说明书的专业程度需要药学专业人士的翻译才能明白。
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非处方的药品和冲剂的说明书上写着顿服、一日3次、饭前服用、饭后服用、孕妇慎用、儿童酌减等不甚明确的词汇,那么,慎用到底怎么慎,酌减是怎么个减法呢?
我市一医务工作者告诉记者,看说明书要先看适应症、剂量和注意事项。一般说明书上的吞服是指用40℃至60℃温开水送下,不应用茶水、牛奶、酒等送服,也不能干吞;饭前服是指饭前30分钟至60分钟服;饭后服是指饭后30分钟服;睡前服是指睡前15分钟至30分钟服。说明书上的“慎用”通常指该药较易出现不良反应,并非绝对不能用,但用时需要谨慎。服药时,如果出现说明书上标明的轻微不适反应,不必太过紧张,但若用药后感到较强烈的不适,一定要停药就医。
如今,药品说明书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有两个。第一,说明书的专业词汇太多,不够通俗。第二,处方药主要是合资或独资进口的药,以及国产药,国产的说明书好懂,字写得也少,比较简单。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徐贤忠表示,目前有部分药厂不注意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与更新,使患者冒很大的风险。
2007年我国施行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新《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更新不良反应的有关内容。未执行此《规定》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药品生产企业承担。这不仅可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也促使药品生产企业重视药品不良反应,重视药品说明书的书写和更新,给患者一份明明白白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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