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究竟该怎么索赔,其实这是一个众所周知不难解释的问题。然而,近日桐乡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死者亲属为了获得赔偿,竟纠集数十人闹事,继而对前来维持秩序的民警和保安大打出手。结果,索赔的事儿没“谈”成,反而把自己给“赔”进去了。
1月23日下午,桐乡市崇福镇上莫村的李某驾驶别克轿车在羔羊集镇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上两人死亡。失去了亲人,死者亲属情绪激动,扬言要将死者的尸体抬到李某家,砸光李某的东西,并要他作出赔偿。1月25日下午1时,两名死者的亲属共40多人,分别从桐乡的大麻镇和凤鸣街道赶往崇福上莫村李某家。获悉这一情况,崇福派出所民警陈海清带领3名保安队员赶至现场。现场一片混乱,陈海清一边做工作安抚死者亲属,一边要求他们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善后事宜。保安队员贺斌见一些人要冲进李某家去,为防事态进一步扩大,他赶紧将李某家底楼的卷帘门拉了下来。这时,死者亲属中的几名男子带头闹起事来,他们将矛头转向前来维持秩序的民警和保安。
在推拉过程中,一名男子的手指被衣服上的拉链划破,该男子大喊“保安打人啦!”顿时,场面失控。死者亲属分别将民警、保安隔开,有的围着陈海清推来搡去,有的围住了保安大打出手。保安队员贺斌被他们打倒在地,多名男子对着他的头部、腹部猛踢猛打。混乱中,有人高喊:“他就是关卷帘门的那个,他不配当保安。”于是,几个人又将贺斌拖出来打,并将他的保安制服剥去,扔到旁边的水田里。整个事件持续了近30分钟。
桐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和崇福派出所火速赶往现场,将被打伤的贺斌送往医院救治,并对围攻殴打民警、保安的5名男子实行强制传唤。
1月27日,经审理查明,警方依照《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大麻镇人诸某、屠某执行刑事拘留。同时,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陈某等另3名男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至7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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