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失火后的厂区
查封
1月19日上午,桐乡市消防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出动十余名警力,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桐乡市崇福镇兴洪木业建材加工厂进行强制查封。此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业主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力度,同时对辖区其他单位场所也起到了震慑和警示教育的作用,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稳定。
2010年1月,桐乡市崇福兴洪木业建材加工厂连续发生两次失火事件。经市消防大队现场火灾调查发现,该加工厂存在烘房与其他生产区域未设置防火分隔、生产厂房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1月19日,消防大队对桐乡市崇福镇兴洪木业建材加工厂进行临时查封。大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临时查封的有关程序,制作了临时查封告知笔录,告知了当事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听取记录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制作并送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桐公消封字<2010>第0001号)。在危险部位和厂区大门处张贴了封条,并与单位责任人当场制作了《临时查封现场笔录》。《临时查封决定书》明确要求业主立即组织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在整改完毕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
据了解,该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一直未落实相关制度,即使是在2010年1月第一次失火事件后,仍然未采取任何管理措施整治火灾隐患,直接导致了第二次失火。此次消防部门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无疑对业主起到了有力震慑。木材厂负责人说,在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消防管理,这次临时查封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接着表示,将尽快按规定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认真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全力配合支持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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