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点设施简陋
收缴的非法行医物品
2009年是我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第5个年头,全年共取缔无证行医59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8箱,价值1.8万元,立案处罚40起,行政罚款9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追究非法行医罪3起。
市卫生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一直不减,可是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不少被查处过的黑诊所常常死灰复燃。这是为什么呢?
取缔后两度重开
在2009年移送市公安部门追究非法行医罪的3起案件中,其中一起就是多次取缔仍照开不误的。
2009年3月16日,郭某因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被移送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郭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未经市卫生局批准,擅自在屠甸镇上的一出租房内开展儿科、内科等常见病诊疗活动,而且她曾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分别于2008年9月19日和10月24日先后两次被市卫生局查处过,但其不知悔改,仍继续非法行医。
存在庞大消费市场
非法行医何以屡禁不绝?相关人士剖析认为,原因之一是收费低,许多新居民缺乏卫生常识,容易受骗。近年来,来桐乡打工的外来人员越来越多,由于他们经济状况较差、多数时间忙于生计,生病时就到附近价格偏低的黑诊所看病就医,于是就有了一个庞大的非法医疗市场。
家住梧桐街道永宁社区的新居民王女士曾到黑诊所治疗过。她说:“医院医疗费太贵了,看病手续也复杂。上次我感冒去医院看病,要挂号、就诊、划价、交款、取药,花去了我半天时间,还足足花了我大半个月的工资。后来,感冒的话我就到老乡开的小诊所去看病了,只需花十几元就够了。”
也有不少新居民明知非法行医者没有行医资格,医疗技术、卫生条件、消毒措施差,而且诊疗安全没有保障,但认为小病小痛没必要花大价钱去医院看,所以也给非法行医市场带来了一定消费人群。
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副科长徐海东说:“不少非法行医者都是新居民,他们的老乡自然会到那儿去看病。并且,非法行医者中绝大多数人一辈子在做这一行,让他们改行也是很难的。”
2003年3月1日,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可见,将房屋出租给无证行医者从事诊疗活动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受到处罚。但是,由于黑诊所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不少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房东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不用管对方租房干什么。这也是非法行医活动难以根绝的原因之一。“因此,要打击非法行医,还要从整顿房屋出租行为入手,这就需要工商等部门的联手。”徐海东说。
近年来,市卫生部门取缔了许多无证行医点,也收缴了大量非法行医药品、器械等。可是,执法人员走后,无证行医者又购进药品、器械,无证门诊重新开张。人们不禁疑惑,这些药品从何而来呢?
“以前,取缔非法诊所时,药品多的时候可以装三四车,收缴的药品可以说是品种齐全。”徐海东说,“从医药批发部门购进外,有不少药品他们是从老家带来的,还有送药上门销售的和从药店购买。
打击非法行医需部门联动
业内人士认为,非法行医为何屡禁不绝,最主要原因是非法行医衍生的巨额暴利使然,而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对基本卫生知识的缺乏更是催化了非法行医市场的无节制发展。
相关人士认为,我市虽然一直在严打非法行医活动,但是效果不尽如人意,治标不治本。打击的过程中,惩罚的力度不是很大,惩罚的手段也往往局限于罚款、限令整改等方式,而很少进行取缔,更少用刑事手段进行严厉打击。所以,非法行医者容易死灰复燃。“要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需要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