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不跟他来往了,他喝得酩酊大醉,用砖块砸女友,将女友家的玻璃窗砸了个“稀巴烂”,还对前去处警的民警用上了“老拳”,并将民警推倒在地。这位已过不惑之年的老兄,可真称得上是一位“野蛮男友”。然而中年男子的“一拳”却把自己打进了看守所,换来18天的拘留。
中年男子姓曹,44岁,海宁人,在桐乡市崇福镇上务工。今年4月,没有结过婚的曹某结识了比他小10多岁的女子容容,两人很快坠落爱河,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然而,一段时间后,容容觉得两人不合适,提出分手。可曹某不同意,多次打电话联系,容容则避而不见。12月24日晚,“平安夜”里曹某形单影只一个人喝起了闷酒。至晚上7点多,已“喝高”了的曹某赶至容容租房,打电话不接,敲门不开。于是,曹某怒不可遏,顺手捡起地上一块砖头砸碎了4扇玻璃窗。容容和姐姐还有一位小姐妹从屋内赶了出来,容容与曹某理论,并发生争执,曹某不由分说用手中的砖块砸在她的身上。
崇福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立即出警,当值班民警带领两名警员赶至现场时,看到容容正被曹某摁倒在地上。其中一民警跑上去将曹某拉开,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现场询问和记录。这时,曹某将一肚子的怒气撒到了民警身上。他用手推搡办案民警,一边口出狂言:“公安局我认识的人多了,你们算什么东西。”民警要他到派出所做笔录将事情说清楚。这时,曹某一拳打向民警的左脸,还扑上去将民警扑倒在地。另外两名警员见状,立即将曹某制服,并将他带上警车。
“闹剧”结束,曹某被带进了派出所,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次日,桐乡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49条的规定,对殴打他人、损坏公私财物的曹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8天。12月29日上午,笔者从桐乡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了解到,曹某的行为还涉嫌妨碍公务,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取证,一旦罪名成立,其还将负刑事责任。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