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桐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省、嘉兴市文件精神,结合桐乡实际情况,出台了《桐乡市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共有招考聘用、合同管理和岗位职责、教育培训、培养使用、考核管理、待遇保障、成长发展、组织领导、附则九章四十二条,全面系统的规范了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选拔管理培养工作。
该办法还就高校毕业生的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做了明确的规范和任务要求,确保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为高校毕业的成长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