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设立残疾人司法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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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设立残疾人司法救助金。目前,这一做法在湖州全面推广。
此前,安吉县每年由财政拨付30万元司法救助基金,但由于僧多粥少,特别是每年都有几十件因交通、建房事故等致残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而无法执行到位,遭遇“法律白条”的尴尬局面,导致这类残疾人在法律途径之外寻找解决办法,不仅激化了矛盾,而且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有鉴于此,该县残联与法院联手设立了“安吉县残疾人司法救助金”,由县残联每年拨付10万元,对领取残疾证的残疾人在进入法院诉讼过程中,由县法院根据案件承办人申请对自然人的个案进行救助。
良朋镇西亩村徐珍在安吉一医院就医时发生医患纠纷,其丈夫因肢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法院依法判决并全部执行后,仍存在合情不合法的要求,鉴于徐家的特殊情况,又给予3000元的救助,使医患双方的矛盾妥善解决。
“设立残疾人救助金后,等于给残疾人建立了两张司法救助防护网。”县法院副院长顾少白说。残疾人司法救助金不仅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也让法院对一些难以执行的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庄传根是一名四级精神残疾人,在做生意期间欠下2.3万元债务,法院判决应由庄传根全额赔偿,但经调解后原告放弃了部分权利,法院从残疾人司法救助金里支取了5000元给原告,这起官司也因此顺利结案。
截至目前,残疾人司法救助金已救助4名残疾人,发放救助金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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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安吉县报道组 陈毛应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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