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至年关,各级政府将按照一年来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的大小,对企业实施奖励。但据笔者了解,很多企业主并不希望政府以资金形式“回馈”企业,特别是“撒胡椒面式”的奖励并不被认同。
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奖励本地优秀企业,可以在企业中树立比先进、争发展的典型典范,以此来激发和调动更多的企业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也能让更多的投资商看到当地政府对企业的重视程度,从而吸引投资兴业,这是好事。
可现在的问题是,简单化的物质奖励,对大企业而言,有没有奖励不是他们办企业的根本目的,而对小企业主们而言,这几万元的奖励相对企业的发展又可谓杯水车薪。
笔者认为,政府奖励企业的初衷并没有错,那么企业为何不怎么买账?问题就出在形式上,出在没有实现科学操作的层面上,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要调动更多企业的积极性,从而对企业实施普奖、面面俱到;更不能按照某项评比标准和结构层次,草率地给企业包个红包就算完成了政府奖励的使命。
其实,企业不是说对政府的“一片苦心”不买账,而是希望政府能从企业切身的现实发展需要出发,做一些有利于企业长足发展的事情。比如,对争创国家、世界品牌企业,是否能以政府的名义,在相关程序上给企业提供更多的方便;对注重转型升级的企业,可以考虑替企业主提供技术开发的平台;对管理型企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企业主听专家学者授课,以提高其经营企业的能力;对需要宣传的企业,是否可以考虑免费为他们在各种宣传平台上为其打广告……如此则势必能形成一种“杠杆效应”,来撬动企业的良性发展。
再则,政府可否建立政府性奖励基金,把有限的奖励资金用在企业发展的“刀刃上”,对已被列入国家级某领域发展计划的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有发展潜力或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有所成就的企业就应倾其全力加以关心支持,而不是蜻蜓点水,更不能仅考虑企业规模、上缴税收的大小进行奖励。
说到底,真正的企业家在乎的不是政府红包式的奖励,只要政府能诚心为企业解忧,更加侧重于投资环境、工作态度、办事效能、优质服务,想必这才是对企业的最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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