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面对捡来的钱你会怎么办?是据为已有、还是交还失主?
12月10日上午9点多,一位衣着朴素的老太太手里拿着一个红本本走进梧桐派出所值班室,对民警说:“我捡到钱了,交给你们。”
值班民警热情地接待了老人。经过查看,老人送来的是一本工商银行的存折和五张一百元、一张二十元的人民币,取款日期正好是当天。看来是粗心的失主领好钱后,把钱和存折全丢了。
这位拾金不昧的老人叫徐年珍,今年66岁,家住梧桐街道太平街17号,是原桐乡蔬菜厂的退休职工。老人说她有两个儿子,老伴早已过世,现在她一个人居住。从她朴素的衣服和破旧的鞋子可以看出,老人的生活并不富裕。
捡到五百多元钱,她完全有机会据为已有,去买件新衣、买双棉鞋,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在处处讲究经济注重物质的今天,这位老人重新让我们感受到了什么是品德,在她身上我们重新看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老人把钱交给民警就走了。民警打电话到工商银行查询,果然那边正有人因丢存折要办挂失,经过查对,正是老人捡到的那笔钱和存折。
中午,徐年珍老人又来到梧桐派出所,她专程来嘱托民警,一定要把丢钱的人找到,“人家丢钱了多着急啊,你们一定要还给她。”
这样一位善良的老人,留给我们的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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