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是信息时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孳生的怪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传销组织严密,渠道隐蔽,人数众多,欺骗性大,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近年来,桐乡市对传销进行严厉打击和专项整治,虽有成效但未能彻底摧毁传销组织,其活动由公开转入隐蔽,窝点经常转移,人员有分有合,组织更为严密,窝点头目实行单线联系,人员间人盯人,互相监视,相互控制。传销形式也有变化,除不停地拉人进入团队,他们还使用道具伪劣商品,进行销售。如梧桐街道学前社区经前阶段打击之后,近期调查摸底证明,整个社区专门从事传销的青年人就有130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的有26人,大专毕业的有39人。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后,这些人陷得很深,多数对民警的劝说无动于衷,也不配合,也没有任何归正回乡的迹象,由此可说明打击传销绝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一项极其繁重复杂的艰巨工作。
调查证实每个传销窝点内除少数上层骨干分子外,绝大多数都是为了找工作和发财的梦想被骗陷入传销圈套。参与传销者都是被亲朋好友、同事、同学、熟人以介绍工作、谈情说爱为名骗来的。凡从事传销的人员一般都处于无道德信仰的约束,不以欺骗为耻,反以欺骗为荣,其危害社会程度可想而知。
然而,传销组织对公众和社会的危害,并没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相当多的市民看到、听到不及时举报,有的糊里糊涂将房屋出租给传销者做宿舍、或课堂。所以,打击传销要形成合力。打击传销绝不是公安、工商一家两家的事,也不是一时、一地的事,而是应跨地区在较大范围内采取联合行动,此举应由政府统一领导,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形成统一行动的专门机构,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打击整治整体效能。
打击整治一定要大范围跨地区,不同地区在同一时段进行,不给传销组织挪窝喘气的时空余地,对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一定依法严惩,决不手软。对大多数误入传销的人员理应教育遣返,他们多数身无分文,衣食无着,如何回乡、经费来源,这都需要有单位或部门统一协调。而且这些人都经过长期洗脑,思想顽固,一般很难做到自觉配合,这也需要集中时段做好教育遣返工作,教育手段要灵活多样,促使其极早醒悟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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