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整整16年没有出书了,原因是与赠书有关。
因为我有过两次让我无比感慨的经历。
第一次是在16年前,一个要好的朋友乔迁,我自然要献上一份薄礼。经电话联系,得知他在老宅里收拾东西,我就去了他的老宅。见我来了,朋友好生高兴,执意要带我去参观他的新宅,说这里已经收拾完了,剩余的东西全部不要了,老宅就要租出去了。我在他的书房里转悠,见书架上还有些书,心想:他要淘汰哪些书呢?我好奇地翻看着。翻着翻着,猛然发现一本书很熟,仔细一看,正是自己上世纪90年代初新华出版社为我出版的一本散文诗集。霎时我热血上涌,感到羞愧难当,恨不得钻入地洞。殊不知,我的这本集子收集的作品,都是在全国各地报刊发表过的纯文学作品,这些作品属高雅文学和主旋律范畴,包括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很多还得过奖呢。赠书的扉页上,我还郑重其事地题了词、签了名、盖了印。因为对方爱好文学,我才赠给他的。
思忖片刻,我悄悄将这本书藏在胸前,借故离开了他的老宅。
回家后,我考虑再三,毅然在这本书扉页的题词上加上“再赠”二字,托人带给了他。朋友收到书后,他居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说“谢谢我给他赠去旧书,因为旧书不同于新书,价值更大……”
第二次经历是跟废品收购站有关。一次,我去废品收购站卖空啤酒瓶,收购站的老板正在捆扎废书。我随意翻了几本,真是无巧不成书,又翻到了一本几年前自己出版的报告文学集。由于上次已经“蒙羞”过,这次倒是泰然自若,只是心里好生奇怪:受赠送的朋友在城东,书怎么卖到了城西的废品收购站呢?我问老板,老板解释说,他这里因为收购价格较高,又不扣秤,一些在城东收废品的小贩都愿意将收来的废品运到他这儿来卖。看到久违的自己出的书,我毫不犹豫地以这本书的半价重新买了回来。
回到家后,我考虑再三,如前一次那样,在这本书的扉页题词上加上“再赠”二字后托人带给了他。收到书后,对方同样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有意思的是这个电话竟与前一个电话的意思出奇的一致:“旧书好,旧书是文物啊,感谢您赠给我旧书!”
原来,这些接受赠书的人压根儿就没有在意我这“再赠”的真正含义啊。
自从有了这两次再赠书的经历,我出书的底气实在是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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