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车牌为浙FGF2XX轿车的车主姚某因非法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进行了处罚。
日前,有群众举报称有一辆车号为浙FGF2XX的轿车驾驶员在濮院镇中兴路与其他车辆驾驶员发生口角,该车一直闪着警灯,疑为警务人员耍特权。经查证发现该车为民用车辆,驾驶使用该车的也非警务人员。11月13日上午8时左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濮院镇凯旋路中兴路口附近执勤时,发现并依法拦截了浙FGF2XX轿车。车生姚某承认了在民用车辆上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