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土地流转催生万余“种养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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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家镇初家社区李树丰家今年又“收”了,玉米在庭院里垛成了几个“小山”。“80亩秋玉米,能收入10万余元,土地流转让俺发家。”据了解,像李树丰一样,山东省高密市通过土地流转催生了1万余户“种养大户”,户均拥有土地40余亩。
近年来,山东省高密市紧紧围绕土地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化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专门成立土地流转工作中心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建立起市镇(街)村(居)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等形式,加强土地流转。同时严格规范土地流转秩序,透明土地流转信息,解决土地纠纷,完善流转档案,按照土地流转必须在不改变农业用途、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各镇街在农村社区内设立了50多个土地流转服务窗口,为土地流转双方无偿提供信息、供需信息登记发布、土地丈量、合同签订等服务。
在一系列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下,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抓住机遇“揽地生金”,成为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的“领头雁”。高密市还对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种植项目进行重点扶持,鼓励大户实行土地集约化经营。据了解,自2003年进行土地流转以来,已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万多份。与此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余人。“前几年,俺把地包出去,没办什么手续,常因为土地价格、使用年限跟户主闹矛盾争吵。现在通过镇上签下流转合同,俺就可以安心地在厂子上班了。”现正在孚日集团大牟家加工车间上班的李秀芝对土地流转的好处可谓深有感触。谈起土地流转给农民带来的实惠,高密市土地流转部门负责人葛晓东说:“通过土地流转,保护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土地大规模集约化经营,提高了产业化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催生了大量的现代‘带头户’,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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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
孙万前 牟敦强 王炯炯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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