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统计部门了解到,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结果显示:虽然,我市前三季度农民现金纯收入增长缓慢,但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比较迅速,同比增长10%。
据统计,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为8526元,同比增加602元,增长7.6%,比上半年提升了0.6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的四要素来看,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幅较缓。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125元,增长8.7%。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拉动力度不强,前三季度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180元,同比增长4.4%。其中二三产业纯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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