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是董先生吗?我是梧桐派出所的民警。”
“哦,哦……”
“你被偷的电瓶车找到了。”
“真的?!”陡然高了八度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响得民警只想捂耳朵。
10月13日上午,梧桐派出所法制室,民警沈丽萍刚核对出一辆电瓶车的主人,当她打电话通知失主带证件来领车的时候,失主甚是高兴。
这是一辆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21日的银雁赛威牌黑色电瓶车,车身非常新。由于车锁已换过,车架号也已经被撬掉了一个字。法制室民警沈丽萍急群众所急,根据车的型号和颜色,详细查找核对,一次又一次地查找车架号,终于在一个报案笔录里发现共同点。车主为乌镇人董某,是一个24岁的小伙子,购买日期为7月12日,报案日期是7月17日,看来他才买了五天,车子就被偷了。沈丽萍根据车主留下的电话详细询问情况,董某一听就激动了,他找出买车的发票和合格证书,与沈丽萍调查的情况全部符合。
下午,小董重新见到了自己的“爱骑”,他激动地对沈丽萍说:“花了两千多块买了五天就丢了,三个月过去了,真没想到还能找回来。谢谢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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