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遭遇交通事故并导致脑死亡值得同情,家属情绪激动也可以理解。但以讨说法为由大闹“肇事方单位”,将矛头对准前来处警的民警和保安队员并大打出手,却已构成违法犯罪。9月8日,刘某等3名伤者家属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桐乡警方刑事拘留。
9月7日早上8时多,刚到上班时间,桐乡某单位突然冲进来十多名外来人员,称他们一个亲属被该单位的车撞伤了,前来讨个说法。原来,9月5日晚8时半左右,梧桐街道振兴西路与新民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电瓶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主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导致脑死亡。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该单位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对。结果却发现,肇事车辆并不是他们单位的车。当负责人将这一结果告诉伤者家属时,家属却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事情不解决就不走!”并硬闯进办公室敲打桌子。看到单位正常工作受到影响,负责人只好报警。
接到报警后,梧桐派出所民警马上赶赴现场处警。社区民警、交警也随之赶到对家属做思想工作。就当民警在对行为过激的伤者妻子杨某进行劝阻时,杨某突然往地上一躺,大喊“警察打人”。这一喊,其余十多人一哄而上,对着民警和保安队员一阵拳打脚踢,导致2名民警和5名保安队不同程度被打伤。当民警将涉案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时,部分人员又进行阻挠,多名民警衣服被撕破,脸被抓伤。经过调查取证,目前伤者的儿子刘某、妻子杨某及其小舅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另有4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近几年来,因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上升趋势,家属在少数人怂恿下,认为只有“把事情搞大”才能增加赔偿的砝码,从而引发聚众闹事乃至暴力抗法。在此警方提示,遇事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权。野蛮粗暴不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倒让原本的受害者沦为违法者。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