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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为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三农”问题事关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动广泛,安排周密,《农业法》执法检查得到扎实推进


  为了确保本次《农业法》执法检查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敢动真格,严格执法,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政府及全市各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执法检查的要求和安排,加强领导,层层发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了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为全市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广泛发动。自今年4月省和嘉兴市相继召开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动员会以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精心部署了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了宣传发动,认真抓好了调查摸底,为《农业法》执法检查的深入推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依法检查。根据《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部署安排,5月11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三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濮院、洲泉、石门等有关镇和土管、财政、农办、农经等市级有关部门就全市《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负责人在建立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耕地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同时,通过查阅台帐、座谈交流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倾听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当前农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认真审议。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努力促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目的,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召开第38次主任会议,认真听取了三个执法检查小组的情况汇报。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总结了情况,分析了问题,提出了意见。此外,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又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为了确保本次《农业法》执法检查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通过执法检查、督促落实的一个阶段后,将于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切实抓好“回头看”工作,努力实现《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桐乡得到正确实施。


  领导重视,狠抓落实,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这次《农业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特别是在健全财政支农保障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在增加财政投入方面。以“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首先发展生产,着力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坚持循环生态理念,着力推进农业可持续化;坚持社会共同参与,着力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坚持防范农业风险,着力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制和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为工作重点,不断增加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和支农机制,努力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2007年以来,全市财政支持“小三农”的实际投入4.5亿元,其中2008年比2007年增长31.34%。


  ——在加强耕地保护方面。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文件规定,不断完善与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确保了全市耕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2008年末,我市耕地面积为609656亩,超过上级下达的609571亩的目标任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99158亩,与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一致。标准农田经省厅复核验收的项目105个面积为448546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20000亩的目标任务。2007年以来,全市依法批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8286亩,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20061.22亩。


  ——在深化农业服务方面。不断深化农业服务机制改革,加快了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在市农经局设立了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市农技人员在编268名,构建了一支新型农技推广队伍,建立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落实农技推广经费人均7万元左右,农技推广工作得到了较大提高;建立了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指挥、管理、服务、协调体系,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重大动植物疫病的发生,确保全市不发生一起重大疫情事故;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逐步构筑了农业投入品、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三大体系,农产品安全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在促进增收致富方面。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政府扶持、结对帮扶和社会参与的力度,开发特色产业,促进劳动就业,改善基础设施,扩大社会救助,切实增强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方面,市农办通过全面调查,摸清了全市现状,建立了低收入农户档案,通过统计数据,进行原因分析,并根据不同类型落实相应的帮扶措施,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203户低收入农户已实现脱贫,目前全市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已减少至4281户。


  代表关切,群众关心,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中还有“短板”


  虽然近年来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对照《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努力加以改进。主要体现为五个方面:一是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财政支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耕地保护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五是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的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其实也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基层人大代表最为关心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季强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三农”工作的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的保障机制,要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一个高于”、“三个大幅度”的要求;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的行为;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五是要进一步促进我市低收入农户的脱贫致富工作。一直与农业农村工作打交道的市人大代表、屠甸镇荣星村村委会主任钱永江,这几年来,他明显感受到了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但他认为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解决。他说:“通过这几年政府资金的大量投入,大面积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可以讲现在旱涝保收这一块基本上可以做到了。但是,农民也迫切希望政府能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指导。”针对当前农技队伍建设方面农技人员年龄较大、知识老化、专业不全,“青黄不接”的断档断层现象严重等问题,凤鸣街道副主任劳伟根也有话要说:“农技人员承担着种、养、管以及动物防疫和农产品安全等工作,但是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需要充实新鲜的血液,引进人才逐年进行更新,增强他们指导农村工作的能力,提升优化农业。”


  《农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我党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是广大农民群众权益的“护身器”。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努力将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表示,将以此次《农业法》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改进不足,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从法制、机制、体制的层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和社会资金支农惠农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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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通讯员 吴志强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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