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7日,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启动对全市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监管工作。此次监管的主要对象是九座以上营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
据悉,凡具有2006年9月1日后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将列入监管名单,并录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同时,三部门将联合通知企业及时予以调离重点车辆驾驶岗位,并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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