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村民宅基地可换城镇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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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义乌市出台了《“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实施办法》,提出要在3年内一次性解决40个偏远农村的用地指标和资金投入问题,帮助8743名村民实现下山脱贫。宅基地能换城镇住房,为地处穷乡僻壤的山区农民带来了保障。
义乌异地奔小康工程已帮助3000余名山民从深山中走了出来,过上了城镇人的生活。近年来,山民迫切要求下山脱贫和用地难、筹资难的矛盾日益突出。
义乌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山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要求,推出了三大举措:一是每年安排专项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山区农民的建房用地,并取消原来的垂直房安置,改为水平套房安置,缓解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二是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对实施下山搬迁和整体下山搬迁的村,市财政分别给予人均1.6万元和2万元的资金补助,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户联保(3人以上)贷款和信用担保贷款,切实缓解农户建房融资难问题;三是实施“三个允许”,即允许安置的水平套房自由买卖,允许“异地奔小康”农户享受与被征地农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允许在本市有合法房产的农户选择货币安置,政府给予人均6万元或8万元的补偿。
“政府出台这一政策,能帮助我们脱贫。”日前,记者来到赤岸镇杨盆村时,村民们满怀希望地说。
128户、262个村民的杨盆村坐落在武义、永康、义乌三地交界、海拔600米大山深处,进村10公里山路,山高路险,大家都希望早点下山脱贫。村支书杨有林为村民算了一笔经济账。
杨有林一家计入村级组织成员的为3口人。按每户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户内可审批人数,人均增计40平方米计算,杨有林将拥有2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水平套房。杨有林说自己家住一套够了,可以出售一套。另外,他们能获得政府4.8万元补助款,拆除老房子还能获4000元左右补偿。而山林及土地承包权保留不变,可以采取土地承包权入股、租赁、托管经营等方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
一位老人问:“我都65岁了,能找着活干吗?”杨有林回答说:“老大爷,你看这条政策写着: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农户以村民小组以上组织(自然村、行政村或集体经济组织)为参保单位,一次性缴足6000元,即可享受与被征地农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可按月享受每人每月170元的养老保险待遇。你不干活,也比在山里收入多呢。”老人满意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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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胡梦 通讯员 杨萌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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