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城管执法人员在市区庆丰中路君匋艺术院对面人行道上发现一辆本田违法停车车辆,遂示意车主将车驶离,5分多钟后,车辆仍原地不动。正当执法人员准备开具违法停车通知单时,一名妇女忽然从本田车对面的店里冲出,从执法人员手中野蛮夺回违章处理通知单并撕毁,还一边辱骂一边出手打执法人员,导致两名执法人员脸上被抓伤;类似的事件还发生在本月4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按照国家规定而设定的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所行使的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予,属于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具有合法性、权威性与不可侵犯性。在上述事件中,执法人员均是在事先提醒车主将车驶离人行道或确认车主不在现场的前提下,按照程序开展的正常执法活动,却依然遭到百般野蛮阻挠。笔者认为,这种公然野蛮抗法的行为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公然蔑视和挑衅,不仅使执法人员的身心受到伤害,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事实上,以改善市容市貌和方便市民出行的整治人行道违法停车行动得到了绝大部分市民的支持与驾驶员的理解,行动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那么为何这样的执法活动还会遭来频频的野蛮反抗甚至暴力抗法呢?笔者认为,抗法者法制观念的淡薄和城管执法环境欠佳是造成此类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他们不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反而把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看作是针对他们的个体行为。
笔者认为,良好的执法环境需要大家来共同营造。首先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使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执法过程中要运用执法技巧,及时采取取证手段,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政府要提升宏观协调能力,综合治理社会不安定因素,并对暴力抗法者应当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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