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务接待禁用香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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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市民老赵在参加路桥区某政府部门召开的座谈会时发现,不仅往常会议中常见的招待烟不见了踪影,而且开会的干部也没有一人在会上呑云吐雾。
老赵眼中的会场新风,缘于路桥区日前发出的公务接待禁止用烟规定。香烟成了路桥政府机关公务消费中的违禁品。
公务接待用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虽然体现了热情好客之道,但也成为群众对政府机关诟病的热点之一。事实上,路桥区此前在党政机关中广泛开展了禁烟倡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禁烟制度化奠定了工作基础。
与以前的倡议相比,路桥此次禁烟具有硬性的规定措施。在总结前几年公车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路桥区纪委与监察局联合发出了禁烟通知,明确“区内禁止一切公务接待用烟,区内召开的各类会议禁止提供香烟。”
公务接待用烟在路桥成为一条“高压线”。在这份200来字的简短通知中,对违反通知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单位扣除年度考核标准分的3%;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路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用“空前”来形容处罚的力度。他解释说:“在对单位的考核中,此次规定3%的扣分标准,接近了以前对单位领导违法犯罪的扣分标准。违规、违纪处罚接近以往的违法处罚,力度确实是空前的。”
禁烟规定在当地群众特别是机关干部中引起了极大反响,许多机关干部对此十分拥护。有群众认为:“公务人员不仅有责任为公众提供服务,同样也有义务引导社会风气。吸烟贻害无穷,机关干部有责任在禁烟中做全社会的表率。”一位女干部说:“以前开会时吸烟的毕竟是少数。现在禁烟了,大家再也不用吸‘二手烟’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做好禁烟工作,路桥区接下来还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百分之百无烟工作场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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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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