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热议暑期民工子女安全事故频发问题,其中有市民桃桃身体力行,暑假期间义务照管民工子女。在解释其动机时,她调侃地说:“这也叫做爱管闲事吧!”感动之余,笔者认为,之所以这样说,是出于人们对“爱管闲事”的偏见。为了倡导好人好事,弘扬社会正气,有必要弃浊扬清,为“爱管闲事”正名。
在传统旧观念里,“爱管闲事”是贬义的。有几句顺口溜可以佐证,“多管闲事多吃屁”,“闲事百勿管,吃饭三大碗”等等。劝人莫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深入剖析,这里面还有两层含义。一是把“闲事”界定为“个人隐私”,不要去过问;二是泛指所有别人的事,皆在回避之例。前者所指,理当认可,而后者的处世态度,则不敢苟同。这是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落后观念,它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
还有一种令人讨厌的怪现象,就是不该管的偏要管,道听途说添醋加酱,由此造成相互猜忌,人际关系紧张。而该管的偏不管,小至楼上人家掉衣服,不给喊一声,认为不属我的责任;老人被撞倒,不予扶一把,生怕带来麻烦。大到路见不平,袖手旁观;耳听呼救,不闻不问。凡此种种,都被看作“闲事”而不管,并认为自己无故错,而丝毫不受良心的责备。
可喜的是,社会上如今“爱管闲事”的人不断涌现。从“斑马线”上砸违规车辆的“雷人”,到替人做和事老的“老娘舅”;从为社区治安巡逻的退休老人,到默默守护民工子女的年轻姑娘。正是他们的善举,扼制了野蛮开车的行为,推进了构造和谐社会,维护了社会安宁;也正是她的爱心,使这些民工子女,免遭不测之厄运。
有句古训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所谓“爱管闲事”,毋须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有时只需踩灭一个烟蒂,就可免除一场火灾;暗中拨个“110”,就可使被害人逃过一劫;或记住一个肇事逃逸的车号,便是协助警察破案;遇见玩水的孩子劝阻一声,或许就是救人一命……此皆举手之劳,却善莫大焉!由此观之,“爱管闲事”非但不是贬义词,而是大有益处。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何乐而不为?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