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一名管理员,挪用公款炒股、炒期货、买彩票,不到一年时间亏空公款30多万元。他何以能轻易地将巨额公款落入私囊?
30多万元公款落入私囊
徐林(化名)是上海松江人,2007年4月,他应聘到了桐乡一家物业公司当管理员。他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了经理的赏识。几个月之后,经理便让他负责店面的管理,以及店面装修等监管工作。
按理说,物业管理员是没权收取物业费的,但公司里只有一名会计,无暇顾及所有店面物业费的收取工作。徐林虽不是本地人,但进公司后不久便与本地一名女青年恋爱结婚,并在桐乡落了户。鉴于他一直以来工作、品行方面都有着较好的口碑,并且与业主关系融洽,经理便放心地将代收部分店面物业费的权力交给了他。徐林也没有辜负经理的期望,第一年他每月都能按时将收到的物业费交到公司。
但湖面平静没多久就暗潮涌动。今年“五一”节前夕,经理偶遇一家大型娱乐场所的业主,闲聊时问起对方上个月的物业费什么时候可以到位。业主一下子懵了:“上个月的物业费我们不是早就交给徐林了吗?”经理当即拨通了徐林的电话。徐林说,这笔钱确实已经收上来了,因为正值“五一”节放假,所以没有及时上交。“5月2日我值班时会将钱交给财务。”但5月2日那天,徐林迟迟没来上班,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打电话问其家人,却说一早就出门上班了。经理感到事情不妙,马上与员工一起对其他业主一一进行账目核对。“这一查不得了,30多万元!” 看着业主出示的徐林向他们收取物业费的票据凭证,经理不敢相信:“这么老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呢? ”
拆东墙补西墙未被察觉
徐林,一名貌似老实的管理员,何以会挪用公款?原来几年前,徐林曾在上海与朋友合伙做过生意,赔了一大笔钱,对此他一直心有不甘。去年,买房、装修、结婚又花去了他大部分积蓄。正当他苦于“求财无门”时,经理让他代收物业费。除了一些物业小区外,该公司还代收好几家娱乐场所、银行、饭店的物业费,这些费用加起来每个月都有好几万元,多的时候达十几万元。看着这么多钱从自己手里进进出出,徐林动起了脑筋。“先从收取的物业费中挪用一部分用于炒股,等赚了钱补上。”但徐林的这招“借鸡生蛋”,并没有如他所愿。由于当时股票市场正处于“熊市”,炒股非但没有让他赚到钱,反而赔了十多万元。可他并没有收手,妄图翻本的他继续挪用资金,又投向了期货。炒期货远比他想像的凶险得多,没过多久,十几万元又“蒸发”了。一心想发大财的徐林不甘就此罢休,孤注一掷将所剩的钱用于购买彩票。开始时,他每次花几百元买彩票。多次没有中奖后,他加大了“赌注”,每次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但让徐林失望的是,这么大的投入,依然没有获得任何回报。“钱生钱”不成,倒欠下公司30多万元公款!
徐林长期挪用公款,为什么没有被察觉呢?徐林说,主要是因为财务管理制度上有空子可钻。按照公司规定,业主的交费期一般在20天左右。就是说1日发收费通知,业主可在当月25日之前上交。徐林跟几位业主关系都比较好,有时通知发了没几天,业主会主动打电话让他过去收钱。这样收费日期与最后上交期限存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差。徐林就是利用这一时间差,把月初收到的物业费拖到月末才上交到公司。而在月初至月末的这段时间里,一大笔钱在他手里。第一次没被发现时,到了下个月他就忍不住故伎重演。就这样,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拆东墙补西墙,最后窟窿越捅越大。
正当徐林惊慌失措之时,经理又打来电话询问物业费的去向。徐林知道纸包不住火,一边借口“5月2日交钱”拖延时间,一边盘算着对策。30万元的窟窿肯定是补不上了,左思右想,惟一的办法只有逃走!而当时,妻子的预产期就在眼前,想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的妻子和将要出世的孩子,徐林迟疑了。但他深知挪用公款是个什么罪名,想到东窗事发后自己的下场,最终他还是选择了逃跑。
企业要加强防范堵塞财务漏洞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马上投入调查。民警发现,从2008年1月18日至2009年3月期间, 徐林利用其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职务便利,采用私自开具收款收据、故意拖延款项上交时间等手段,收取30多万元物业费后没有上交公司,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超过3个月,涉嫌挪用资金罪。民警迅速对此案展开侦查,并对其进行上网追逃。3个月后,徐林在嘉善的一家网吧落网。
据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孙烨介绍,今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比去年有较明显的上升,特别是在一些规模不大、管理不强的企业尤为突出,并且呈现出涉案金额大、人员多等特点。要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首先要健全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从根本上堵漏洞、防“蛀虫”;其次要规范业务员录用程序,并签订劳动合同,定期进行素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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