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警方日前破获了一宗建筑工地盗窃案。在审理过程中,一名嫌疑人却理直气壮地对民警说:“我是为了供妹妹上大学才去偷的。”
7月23日凌晨2时,桐乡市公安局高桥派出所的民警在辖区楼下角村一带巡逻。在一条柏油马路的拐弯处,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由北向南开过来。该车开开停停,行驶缓慢,车灯也时亮时暗。“有问题!”凭着职业的敏感,巡逻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只见车内坐着4名男子,个个衣衫不整,他们的脚下全是淤泥。民警发现了车内装载着大量建筑工地上用的铁扣件(铁夹子),4名男子均不能说明这些铁扣件的来历,民警遂将他们带回派出所。
正当办案民警审理此案时,高桥建筑工地一位姓吕的老总前来报案,称他们工地当晚失窃了脚手架上用的铁扣件900多个,价值近5000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4名男子不得不承认了合伙行窃的犯罪事实。然而,在民警给他们做笔录时,一名青年男子扬起头,惊曝他的行窃理由:“我妹妹刚刚考上大学,我是为了供她上学才去偷的。”经调查了解,该嫌疑人杨某,24岁,贵州省赫章县人,在高桥一家私人羊毛衫厂打工。杨某月收入有1000多元,在老家,除了务农的父母外,杨某还有一个妹妹,尽管家里穷,但妹妹读书很用功,今年考上了大学。杨某参与盗窃是为了多寄些钱给家里,供他妹妹上学。
面对这位“好心”的哥哥,办案民警首先肯定了他是个有责任心的男子汉。随后,民警与他促膝谈心,用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上了一堂“法制课”之后,杨某没了原先的理直气壮,他痛悔地流下了眼泪,并一再央求民警不要通知他的家人:“我给家里丢脸了,千万不能让我妹妹知道,她有一个罪犯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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