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亲哥哥为自已的妹妹做点事情本是情有可原,可是他却为了快点弄到些钱,伸出了不该伸出的“黑手”。当说出事情的原委后,面对冰冷的手铐,他流下了“悔恨泪”。
7月15日凌晨2点,高桥派出所值班民警钱晓伟与几名保安队员,沿着一条柏油马路由南向北巡逻至高桥镇楼下谷村。在行至一拐弯处时,发现一辆由北开向南的汽车,汽车开的极慢,路面在没有路灯照射的情况下,开开停停,车灯也是一会儿亮一会儿不亮。出于职业的敏感性,钱晓伟开起警灯,驱车开至这辆不明身份的汽车边进行盘问,惊讶的是车内五人除了司机外另外四人衣衫不整、浑身酒气,脚下还有很多的污泥。当晚这4人被带回了派出所。
16日一大早,高桥镇某建筑工地负责人吕某来到高桥派出所报案,称工地上被盗脚手架扣件900多个,价值金额4500多元。该建筑工在农村,四周全是农田,联想到昨晚4个全身都是污泥的嫌疑人,民警顿觉这事十分蹊跷。经过思想教育,24岁的杨某第一个承认了他行窃的事实。杨某是贵州赫章县河镇乡人,在高桥某羊毛衫厂上班,每月1000块钱的经济收入除了把大半的钱寄给老家的父母外,剩下的也就自己吃吃饭。因为今年妹妹考上了大学急需用钱,而老家又只有他一人有点经济收入,迫于窘迫才想到伙同他人去偷窃。因为害怕,当晚喝了不少酒。当他们把刚偷到手的东西藏好后,打电话给预先叫好的司机准备逃跑时,不想被民警逮个正着。
做好了笔录,民警问杨某要不要通知其家属的时候,疲倦的他用哀求的眼神说道:“我已经给家里人丢尽脸了,不想让自己的亲妹妹知道她有一个罪犯哥哥,请你们千万不要通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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