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市规划建设局、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市煤气公司对3天前查获的非法经营的一车液化气进行检查,经称重后发现62瓶液化气平均每瓶少了1.21公斤。
据执法人员介绍,1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经市民举报这一车液化气是在市区大发大转盘处查获的。非法经营者王某系桐乡新生人,这一车液化气是他在嘉兴以每瓶54元购进的,再运到桐乡以市场价售出,赚取差价。在检查时,执法人员还在62个液化气钢瓶中发现了3个超期瓶,执法人员称所谓的超期瓶就是超过使用期限的钢瓶,一旦流入到普通百姓家中,将会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液化气每瓶的标准重量为14.5公斤,而在这一车抽查的13瓶液化气,平均每瓶重量只有13.29公斤,少了1.21公斤的液化气。市规划建设局公用管理处副主任陈雄飞说,按照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对王某非法经营的62瓶不合格液化气予以没收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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