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官真诚服务”为主题,大力开展“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四心服务”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利民惠民。
一是深入走访调研,着力破解民生难题。进一步完善和认真落实镇街道联系点制度,由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全体班子成员带着问题深入各镇街道,走访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了解掌握当前中小企业和广大群众所面临的困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解决。如宋跃检察长在调研时了解到某民营企业所生产的供电设施设备在外地销售较好,但在桐乡本地却打不开市场,便牵头与市供电局联系,为该企业与供电局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从而为其产品打开桐乡本地市场提供了机会。此外,该院还克服困难,筹措资金,向村集体经济壮大工程联系点洲泉镇南庄村捐助5万元。
二是开展预防教育,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依托桐乡市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验和优势,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增强全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为桐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将桐乡市第八中学迁建工程纳入重点预防项目,通过专题警示教育、组织旁听案件审判、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预防宣教、联合检查等举措,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同时,组织全市教育系统140多位校长和总务处主任集体观摩乌镇镇植材小学总务处原主任钱某某受贿案的庭审过程,并现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作用。
三是开展法制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克服工学矛盾,以真实案件为素材或载体,借助村(社区)检察法律服务站、检企法制学校,主动走进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如为做好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由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检察官到桐乡市技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 1400余名学生接受教育;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综合考虑案情的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并且在其户籍所在的高桥镇落晚村村委会,现场宣布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及其亲属和村民共100余人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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