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将转入第二阶段之际,泗洪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出“自选动作”:结合学习实践活动,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突击月活动。
“重点解决干部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推动工作力度不大、团队作战意识不强、作风粗暴影响不良等突出问题,着力推动各级干部办事提速、服务升档、工作增效……”泗洪县委书记冯岩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暨招商引资推进会上说。
近年来,泗洪县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了“廉洁自律树形象,勤政为民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解放思想能行成,推动落实好快干”等系列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经过学习教育,干部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但在极少数单位和干部中,依然存在思想不够解放、应对形势能力不强、精神不够振奋、推动工作力度不大、配合不够紧密、团队作战意识不强、执法不够规范等不良现象。凡此种种,必将制约县委县政府今年提出的“双争三超”的目标顺利实现。为了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圆满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泗洪县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突击月活动。
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5月上旬是学习讨论、查摆问题阶段。组织机关、乡镇干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领导及机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和《泗洪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良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通过组织点、自己找、互相查的方式,深入查摆个人及单位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5月中旬是深入剖析、集中整改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将紧紧围绕作风建设突击月活动的工作要求,集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找准与加快发展不相适应的观念和行为,认真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细致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5月下旬是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按照“边学边议边改”的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本阶段集中总结提炼机关作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巩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成果,完善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与作风建设突击月活动相配套的是,泗洪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规定》。该《规定》从深入推进思想解放进一步振奋精神、严格令行禁止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务实高效抓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出台五大类12条规定。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关于强化执行力推动落实、转变文山会海以及强化舆情判研等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和交办事项,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结果,对落实缓慢或落实不彻底的单位,下发《督办警示单》。县权范围内的审核审批事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凡超过办结时限且未作出延时说明的一律实行超时默许,当事人有权要求发文批准,或备案可查。从5月1日起,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每年的3月、8月为无会月,确需开会的,一律放在晚上或双休日进行。召开全县性会议,必须提前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一般性工作会议,不得要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县分管领导不参加。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凡照搬或重复、重申已有政策条文,没有提出新措施的一律不发。一般性会议,领导的讲话材料不予印发。规范各类集体活动,除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县级领导一般不出席纯属礼仪性和应酬性的各种庆典活动,确需参加的,组织单位要事先报县委办或政府办,由“两办”扎口上报县党政领导统一协调安排。
泗洪县委决定,干部作风建设突击月活动在县直机关和乡镇同步展开,且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与在编的干部、职工同步开展学习教育。从5月上旬起,全县6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分赴县直机关单位以及23个乡镇,检查指导督促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县机关效能监察室负责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长效管理,杜绝机关不良作风“回潮”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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