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洲泉一村民陈师傅走进洲泉工商所投诉,称他在一钢材经营部购买的10吨钢材少了1吨多,要求工商所帮他讨回一个公道。
“五一”假期期间,陈师傅在大麻镇某钢材经营部购买了10吨钢材用于建造房屋,当时每吨价格3100元,因此他共支付3.1万元。后在实际称量中,陈师傅意外发现该经营部标重2吨的钢材实际重量却只有1900公斤不到,10吨钢材少了1吨多。
经过洲泉工商所人员上门调解后,该经营部经营者承认了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并同意返还缺少的钢材约3500元货款,另外赔偿500元泥工停工费以及目前钢材价格下降后4000元的差价费,共计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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