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局与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加强对出租房管理的通知》。这是继《卫生、公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系制度》之后,桐乡在探索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管理机制方面的又一新举措。
《通知》规定,卫生部门查实为非法行医点的出租房,对房屋出租人出具由市卫生局、工商局联合下达的“通知书”,要求出租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收回该出租房,房屋出租人逾期不收回,且查明该出租房仍然用于非法行医的,由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往,我们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不追究提供非法行医场所出租户的法律责任,常常造成非法行医者‘取而不缔’,助长了非法行医现象的发生。而在《通知》下达后,将让非法行医者无落脚之地,无藏身之地。”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这样一来,他们在加强打非工作长效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综合管理,做到了两者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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