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在崇福镇某村村委会里,法官、书记员和案件当事人同坐一室,周围还有村干部和村民,好不热闹,这是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
为啥法庭搬到了农村?原来,当事人沈英(化名)曾于2007年起诉至桐乡市人民法院崇福法庭,要求与丈夫杨辉(化名)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沈英仍住在城镇,杨辉则住农村老家,双方一直分居。2009年3月,沈英再次起诉要求与杨辉离婚。
4月17日上午,原定开庭时间已过半小时,却迟迟不见被告杨辉到庭应诉。相关人员随即电话联系被告所在村委会干部,得知被告称病在家。法官没有轻意作出缺席判决,而是临时决定下村巡回开庭。还来不及吃午饭,法官就带领书记员等人赶往该村。
村委会干部通知被告到村委会开庭,但杨辉仍称卧病在床。了解到杨辉是因为不愿离婚而谎称有病时,法官决定与村干部一起上门做被告思想工作。在杨辉家里,法官对他说:“到你们村里来开庭,让你们家人和村干部参与调解,你应该争取这个机会……”一席话果然打动了杨辉的心,杨辉终于愿意随法官一起到村委会参加开庭。
开庭审理期间,原告沈英陈述了自己要求离婚的原因。沈英年轻时是下乡知青,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期间与当地农民杨辉相识并结婚,育有两个女儿。婚后,杨辉有了外遇,平淡而幸福的生活告终了。尽管没有离婚,但夫妻关系一直未修复。现年62岁的杨辉与妻女分居多年,晚景凄凉。
法官看到这段婚姻并非无和好可能,只是双方当事人及父女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于是决定先做沈英及一直支持母亲离婚的大女儿的工作。从两人这一段历史遗留问题的婚姻及现行婚姻家庭的道德、法律等多方面进行劝解,并从子女赡养父母的角度、被告晚年生活缺乏保障的角度,软化女儿认为父亲年轻时曾对家庭不负责任而受伤害的心灵,反复劝说沈英及两个女儿对被告的晚年生活还要负责。
法官一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让沈英及两个女儿感动不已,女儿们劝说母亲继续维持婚姻,沈英终于表示愿意放弃离婚念头并当庭撤诉,一家人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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